青海省全面開展有償補課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8月24日,記者從青海省教育廳獲悉,為規(guī)范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引導廣大教師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涵養(yǎng)高尚師德,省教育廳近日印發(fā)了《青海省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等問題整治行動方案》,決定從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全面開展全省有償補課等問題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內容包括:一是課上不講課下講。在職中小學教師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課后辦補習班并收費,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師德敗壞的問題;二是組織開辦校外培訓班。中小學校利用公共教育資源或與校外培訓機構聯(lián)合開辦培訓班并收費,在職教師開辦補習班,“上門”從事有償補課活動等問題;三是假借各種名義有償補課。假借家長委員會、家屬、親友等名義,組織開展集體違規(guī)補課、有償補課的學校和教師;四是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或參與他人、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或者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問題;五是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同家長搞利益交換,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要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包括通過銀行轉賬或微信紅包等新的手段收取好處,特別是借分班、調座等機會收受財物問題;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等問題;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宴請、旅游、健身等各類消費活動問題;其他違規(guī)收受家長好處的行為。
此方案要求,各地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面向社會多渠道廣泛宣傳動員,暢通和公開舉報渠道,全省中小學教師簽署《青海省中小學教師拒絕有償補課和收受禮品禮金公開承諾書》,存檔備查并告知家長。同時,嚴格落實自查自改,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和信箱,建立典型案例庫和工作臺賬,對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教師嚴肅問責處理、做好警示教育,引導教師以案為鑒、以案明紀。以重點檢查和隨機檢查相結合的形式進一步強化督導抽查,及時反饋抽查情況,將解決師德突出問題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相統(tǒ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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